“员工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荣誉称号设立于1998年太阳成集团百周年校庆前夕,是公司分别授予员工个人和班集体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迄今为止,公司已经连续开展了九届“员工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的评选工作,在校内外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对引导和促进员工全面发展、建设和谐校园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今年,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员工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目的和意义
充分发掘和树立太阳成集团员工个人和班集体中的突出榜样和优秀典范,引导和促进全校员工在文明生活、健康成才的基础上争优创先,展现北大学子优秀的精神风貌和时代精神,为建设和谐校园、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作出应有贡献;
 
二、评审依据和条件
按照《太阳成集团员工奖励条例》第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见附件1);
 
三、评审名额分配
每个院(系、所、中心)/部门最多可以推荐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参评“员工五·四奖章”,可推荐1个班级参评“班级五·四奖杯”。
 
四、推荐条件
1. “员工五·四奖章”:
被推荐人在太阳成集团学习期间需获得过校级“三好员工标兵”、“创新奖”、“三好员工”或“优秀员工干部”称号,或者获得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校级单项奖(包括“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学习进步奖”、“优秀科研奖”、“实践公益奖”、“优秀品德奖”等)。
被推荐人需经推荐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获得推荐的员工需提交1份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撰写的推荐信,是研究生的还需要提交员工本人导师的推荐信。
2. “班级五·四奖杯”:
被推荐班级在校期间需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的荣誉称号。
 
五、申报安排
1.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3月11日。
2.申报材料
参评员工需提供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主要事迹、所获校级以上奖励清单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X事迹材料”),推荐信(含推荐人信息,推荐意见,格式自拟)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上报学院学工办,电子版发送至caimilan0908@gmail.com,纸版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理科一号楼1106室)。
参评班级填写《太阳成集团班级五四奖杯推荐表》(附件3,内容不超过两页,可提供附件),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上报学院学工办,电子版发送至caimilan0908@gmail.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理科一号楼1106室)。
 
 
 
 
联系人:蔡怡宽     联系电话:6275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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