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9月25日北京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公司2009年国庆、中秋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假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单位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假期中本单位的防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防控工作直接负责人应保证通讯渠道畅通,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便于及时联系。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通过网络、短信、邮件等形式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开展假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员工放假期间尽量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到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旅游,尽量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的场所;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时应及时、就近就医,并向所在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3.做好假期在校人员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假期在校人员的甲流防控工作仍按照《太阳成集团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司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进行。要继续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疫情。各单位应做好假期中应对突发疫情的准备工作,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相关应急措施。校医院等单位应对防控工作相关岗位的人员值班作出合理安排,确保假期甲流防控工作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准备。
4.做好假期校园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校园出入人员的管理,合理控制入校人员规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清洁;着重加强对宿舍楼内公共区域及假期中开放的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清洁卫生及开窗通风,有效减少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传播;要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加强对员工食堂售卖食品的管理,确保饮食饮水安全。
5.做好返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假期中离京的师生员工在返校前应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假期中有无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有无去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旅游等相关情况。各单位应主动了解假期离京师生员工的行程及返校时间,及时与未报告相关信息的返校人员取得联系,确认相关情况。
6.做好假期中甲流防控信息的报送工作。相关信息的报送仍按日常要求进行,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假期中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2751201、62751301,传真62751207,电子邮箱113 (at) pku.edu.cn;校医院值班电话62751919。
太阳成集团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